关注邓玉娇案件

  一个很明显的事实,沸沸扬扬炒了那么久,案件竟然还没有定性。网民们最为关注的还是邓玉娇以后的命运会将如何,无罪释放还是被判死刑。只要没有利益沾身的,都一边倒的支持将邓玉娇无罪释放,其中固然有反官情绪在内,长期以来官员的问题总是很多,给人的印象就很不好,尤其是出现此种拿钱摔头的买性欲求的庸官,邓玉娇真是无愧于新一代的烈女子,她的过失杀人后果的确不应该由她自己承担。网上不也已经说了,假如死的是普通嫖客,那真是活该。偏偏是官员,当事者护短的原因不言而喻:为自己将来的过错找一个台阶先。
  天下之大,无奇不有,就在上个月,有一件强奸案让大家讨论良久,一男子在窗外树上偷窥女邻居竟然被判强罪名成立,理由是有强奸意图并有实施强奸行为的客观条件。但这次,邓贵大提出特殊服务要求遭拒后掏出一大摞钱砸邓来娇,竟然构不成上述案例中的轮奸罪名,真让人怀疑这法制时代的法律弹性空间竟有如此之大。已经全然接近翻手为云,覆手为雨的混乱境界。我们该问的,仍然是法律的黑白问题,标准界定问题和地域适用范围问题等等。法律的本义是好的,然而它常常被适用它的人用来扭曲成自己的剑。
  及至妇联出面也只是从道义上声援一下,并不能决定本案的最终结果,然而她毕竟能和网络民意一起合成一股大绳,让那些主事者不能随意掩盖,最终给人们留一个完整的交代,是让人们更具反抗性,还是以后就要忍气吞声。只怪邓玉娇生的不是时候,如果在古代,或者是如今的伊朗等阿拉伯国家,她一定会成为人们争相学习的贞女榜样,而无需为人命担责。

没有评论: